近日,山东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则通告,主要关于山东钱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钱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通告显示,目前,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在侦办山东钱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分公司实际负责人现已被执行逮捕。
山东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表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淄博市尚未报案的投资人持案件相关材料(所需材料清单附后)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及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于散播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显示,山东钱汇公司曾利用某返利项目、某T+0 POS机资金池垫付项目等方式,吸引投资人。
据悉,T+0到账指POS机上的当天所有成功交易,于当天将POS机结算资金划入指定的结算账户,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特殊结算处理业务。这种方式涉及到“一清”与“二清”。一般称银联、银行或已经具有收单资质(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清算为“一清”,个人或未取得收单资质的公司清算为“二清”。“二清”因公司、个人未取得支付牌照,所以此类结算是违规的,POS机很可能在使用中被公司、个人从中操纵资金,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钱汇公司曾自称拥有自主研发中心、小额信贷中心、金融担保、金融pos收单运营中心、通讯、自助金融终端生产线及食品供应链营销中心,自主研发的银行卡收单系统功能平台是国内全新一代posp收单系统。与某著名支付品牌成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形成强大的人民币收单业务和运营体系,着重拓展全国二、三、四线城市的银行卡受理收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