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文表示,针对2022年1-10月份举报处理中发现的特约商户挪用收款码或挪用网络支付接口等问题,协会通过线上方式分别对4家会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谈话。
据悉,协会在约谈中通报了各单位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内控合规管理,规范特约商户入网审核,加大巡检力度,强化交易监测和支付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自律管理要求。同时,对前期个别单位专项督导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了意见及建议。
针对协会约谈指出的相关问题及自律管理要求,被约谈单位均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压实合规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特约商户入网审核和交易监测等重点业务环节管理,及时堵塞风险漏洞,进一步提升风险风控水平。
实际上,这已不是协会首次因特约商户挪用网络支付接口等问题约谈会员单位。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7月,协会因上述原因曾约谈了8家会员单位负责人。同年9月,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针对特约商户挪用网络支付接口等问题,分别对7家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
分析人士指出,正当、合规的商户一般无需通过挪用接口来获得支付服务,一旦有挪用接口的情况发生,往往伴随着违法违规业务在经营,因为这些商户无法通过正当渠道申请支付接口来帮助其收款。
如今,随着网络支付的普及,网络支付接口挪用现象需要愈发重视。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常见的网络支付接口挪用有以下几种:
1、套码、降低接入费用:通过套用较低费率的接口,可以降低接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
2、四方转售接口:开展非法四方业务的机构通过壳公司接入银行和支付机构,获取网络支付接口,并通过转售这些接口获利。
3、开展非法业务:黄赌毒、套现、原油、期货、大宗商品等非法业务通过包装进合法的壳公司,对接支付机构。
4、支付机构之间接口互接:根据监管要求,银行、支付机构涉及跨行清算业务时,必须通过央行或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但是为了绕开监管,部分支付机构可能通过关联公司等手段变相对接其他支付机构的通道。
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等自律制度要求,跟踪了解被约谈单位整改情况;对多次自律惩戒整改不积极、影响行业利益的机构,协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措施。